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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见与偏离行为

2000-02-08 来源:生活时报 阮宏喜 我有话说

偏见是一种否定性的、排斥性的看法、倾向。

偏离行为是背离、违反社会规范的行动。

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,因为偏见就会否定一个人、一些人、一件事,从而会使人际关系紧张,会使一个群体缺乏凝聚力,甚至会使某项事业遭致中途夭折。

在现实生活中,具有偏见的人,往往持不友善的态度,处人处事都不那么协调,很难适应工作、学习、生活、人际沟通的需要。

要说偏见产生的原因,不外有这么四点:一是在动机和目标求成的过程中,对所遇障碍对象的不满意;二是人际沟通偏少,难免产生误会;三是受群体风气不正的影响;四是人格特点的因素,比如宽容者一般不会持有什么偏见,而嫉妒和权威主义者则很难不被偏见所桎梏。

持有偏见的人,容易在行为上产生偏离。作为某种背离、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,无不与偏见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。

人们在遵从社会规范中,比如在校学习,就会有学校的具体规范,像考核制度、奖惩制度、考勤制度等等。在工作单位有具体单位的规范,像请消假制度、工资劳保制度等等。正确认识了社会规范,以正常的行为准则遵从了这些规范,可能也会有心理压力,即遵从压力。但是,如果能调适得好,则不会产生偏离行为,如果调适不好,对于遵从群体规范所产生的压力,超过了个体承受的限度,就有可能产生偏离行为。承受不了考勤制度,在行为上可能经常迟到、早退,甚至旷职、旷课。如果对于某种社会规范确是承受不了了,可能就会酗酒、淫秽、性错乱、骚乱,甚至自杀等违反社会公德、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出现,背离社会规范的准则。

偏见,可以说是持此观念态度人的一种先入为主的错误判断,是缺乏全面、发展看问题的一种认知障碍。欲排除这种障碍,除经常调适心理外,需要不断学习各种各样的科技知识,以科学理智的头脑正确认识人、认识事、认识物。

如果人们能够以理智排除偏见障碍,就会在行动上少出现或不出现偏离行为,就会在心理上正确对待各种社会规范,就会不断地缓解由于遵从规范所产生的心理压力,从而使人生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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